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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港集团三家单位获评辽宁省首批多式联运创新发展示范企业

发布时间:2024-01-22 17:51:31      作者:郑红      来源:辽宁港口集团新闻中心

       近日,辽宁省首批多式联运创新发展示范企业验收结果出炉,省内4家试点企业顺利通过验收,其中辽港集团所属大连集益物流有限公司、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、营口益嘉营港物流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在列,获评辽宁省首批多式联运创新发展示范企业。

 

       “一单制”,即“一次委托、一次付费、一单到底”的全程管控服务,将有效缓解传统多式联运模式下,客户需要面对公路、铁路、海运、港口等多个环节,在不同的运输模式间进行沟通、衔接、转换,继而产生的成本高、环节多、效率低、时间长等问题。

 

       辽宁省首批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试点创建工作于2022年10月开启。经一年多积极探索,试点企业总结出多项经验、并且取得显著成效。


       在促进国际多式联运单证应用创新方面,大连集益物流探索海运提单功能向内陆地区延伸,把内陆城市作为全程运输的收货地或者目的地。开通“沈阳—大连—德国”“通辽—大连—东非”“长春—大连—欧洲”等多条国际海铁联运“一单制”精品线路。在解决多式联运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方面,大连集益物流依托辽港“智多行”平台,实现多式联运的业务协同、信息协同及技术协同。沈哈红运积极推进与船公司、港口、运管等相关机构的数据对接,上线营口港多式联运智慧服务管理平台。通过平台系统生成订单编码,此后的业务过程都与该编码关联产生业务单据,提高了运单流转效率。


       在提升“一单制”“一箱制”服务能力方面,大连集益物流、沈哈红运积极整合物流资源,在东北地区设立30多个营销网点,运营班列线路100余条,构建了东北经辽港集团至南方的海铁联运服务网络。在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则方面,大连集益物流、沈哈红运积极梳理多式联运标准化业务流程,规范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单证及运输规则,设计应用区域性规范统一、各方互认的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单证样式,实现签发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化电子单证功能。


       在制度创新、平台建设的助力下,试点企业降本增效、信息共享等方面能力均实现显著提升。2023年,辽港“智多行”平台完成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服务共1800余单,营口港多式联运智慧服务平台完成“一单制”业务签发电子单证8653单,多式联运业务的线下到线上转化率达84.45%,货物换装信息动态交互率达98.3%。